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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康市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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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345市长信箱
> 信件内容
陶先生-核实环保炭使用问题
信件主题:
陶先生-核实环保炭使用问题
来信人:
陶先生
来信日期:
2021年07月12日
来信编号:
DH202107130323
信件内容:
本人在汉阴县城关镇美食街售卖早点,因环保部门禁止燃烧蜂窝煤,现想了解是否可以燃烧环保炭经营早点摊位,请予以回复。
信件回复:
汉阴县:按照汉阴县人民政府《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》(汉政发〔2018〕4号)文件相关要求,环保炭属于禁止燃用的Ⅲ类燃料,建议使用清洁能源。
办理情况:
已办结
回复单位:
汉阴县
回复时间:
2021年07月13日
评价: